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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安全之安全帽绝不可超期使用

根据安全帽国家标准强制标准规定,安全帽从制造完成日计算,塑料安全帽的使用期限最长为2.5年、玻璃钢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为3年。到期后使用单位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测试,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,否则应立即报废。然而实际上,作业现场安全帽超期使用的现象极为普遍,某企业有的安全帽用了近10年,且还在无限期使用,企业对此也不闻不问。

安全帽长期超期使用,其外壳材料易老化脆裂,抗冲击性能、耐穿刺性能、侧向刚性、电绝缘性和阻燃性都会大大降低,起不到对劳动者应有的防护作用。据了解,每年因安全帽

老化失效引发的大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。

安全防护专家指出,可以通过安全工具检测仪对每只安全帽进行“体检”。安全帽“健康”状况的好坏,由检测仪数据说了算,避免盲目使用。同时,在测试时为安全帽建立档案资料,做好标识,并发放“身份证”,使其健康状况有据可查。经检测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应报废销毁,绝不可无限期使用。

本文由 上海畅为 于 2015-01-04 编辑